| 山东检验检疫局出台促进农产品出口15条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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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9-09 08:54 文章来源:省外经贸厅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一是实施分类管理,对出口产品免于批判查验;二是减免检验检疫收费,进一步降低企业出口检验成本;发挥企业和社会检测实验室作用,降低企业自减自控检测费用;四是发挥技术优势,加强对出口企业培训指导;五是派驻检验检疫人员,强化对出口企业的现场服务和过程监管;六是实施“三合一”检测模式,避免对出口产品的重复检测;七是规范取样,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和检测结果准确性;八是推行“口岸直通式放行”,提高口岸进出口验放效率;九是推进电子监管,提升检验检疫把关服务手段;十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,缩短工作流程,优化对企业服务;十一是加强检验检疫实验室能力建设,为促进出口提供有效技术服务;十二是帮促企业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,增强国际竞争力;十三是加强指导和配合,大力推进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;十四是发挥行业协会作用,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;十五是稳步推进,做好输欧熟制禽肉出口工作。 |